十方萬象

佛教的慈悲與愛的差別

[2020/05/25]
    佛教所說的「慈」是給予眾生快樂,「悲」是解除眾生的痛苦。是「怨親平等」,三無差別。佛教慈悲等觀的精神,就是眾生平等,不管是販夫走卒,達官顯要,或是一般平民百姓,在佛教的觀念裡都是一樣。既然階級平等,所布施的功德也都是一樣。

    佛教中所說的「愛」,是付出無所求還要向對方說感恩的「大愛」。佛陀要佛弟子要滅相布施,也要破除執著,所以付出的愛是不求回報。就像父母對子女付出的愛是一樣。但是,佛教是宏觀的,是將這份「小愛」轉化成「大愛」,發揮儒家所說的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」的精神。而「怨親平等」就是「無緣大慈」、「同體大悲」的同理心。

    其實,佛教最終並不是說「愛」,「愛」是凡夫口中的語彙,「愛」的極致就是「慈悲」。有愛的人不一定慈悲,如果有一點差別或是私心,就構不上慈悲;而慈悲的人心中一定有愛。而如何判定一個人的慈悲呢?首先要有同理心;第二,不能有分別心;第三,幫助最需要幫助的人,也就是說有智慧。齊頭平等不是真平等,要依照需要來給予幫助才是真平等。

    慈悲不離智慧,當愛心發揮到淋漓盡致,就是慈悲心的綻放,有智慧的人會起帶頭作用廣邀群眾一起發揮愛心,讓眾生的痛苦徹底消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