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方電視月刊

【生活法律】 如何辨別存證信函的真偽  

[2017/10/01]

當我們收到「以平信寄送」而且「沒有封口」這樣的存證信函,針對這二點就該懷疑其真實性,因為這不符合存證信函的寄送程序。依照相關郵政規則,明定存證信函不論寄送國內或國外,皆以「雙掛號」寄送,且限用本國文字書寫,如有塗改、增刪都必須在備註欄內詳細註明,寄件人應簽章,且每頁塗改增刪也不得超過20字。
 

除了上述規定之外,存證信函寄送前,郵局也會留存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當作證據,以便未來三年內寄件人可以作舉證之用;存證信函寄出後,寄件人還會收到「回執證明」,確定收件人有沒有收到以及何時收到,這也可以當作舉證之一。
 

「存證信函」是一種可以當作訴訟證據的事前通知,而不具有法律執行力,所以下次大家若收到存證信函,切勿驚慌。「存證信函」一定是以雙掛號寄送,信函一定有封口。另外,信函會蓋上郵戳,翻頁續頁也會有郵戳,還會註明寄送幾份出去,以及經辦人蓋章。